安因為太了, 換了服便立刻下樓出去找吃的,果腹后,人便舒爽了。
安在西班牙這幾天沒有安排節目,當初在西班牙一個月, 塞羅那幾乎已經玩了個遍, 對這個城市甚至已經生出了一種了如指掌的覺。
此時安無無求, 在路上看見地鐵的口, 想了想, 走了下去,隨機坐上了趟地鐵,然后在某個看著合眼緣的站點下了車, 接著漫無目的地走著。
半小時后, 安無所事事地游在哥特區的大街小巷里。
這時端在手里的手機突然震,是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犼發來回復,安點開消息,疑地挑了挑眉。
犼:你在哪里?
不是回答過了嗎?
悟能:西班牙啊。
悟能:塞羅那。
安想了想,難道是覺得說得太浮夸, 以為在吹牛?
安笑了笑,這樣懷疑也可以理解。
悟能:我真沒騙你,我在哥特區自個兒逛著呢, 待會去流浪者大道。
悟能:對了, 那有家賣手工皮質品的點,是家百年老字號,我去給你買個手信!
對方這回又沒了回復, 安聳肩笑了笑, 這個犼神經兮兮也不是一天兩天, 半路失蹤不意外, 收起了手機,并不在意。
此時的安正好路過一家小店門的落地玻璃窗前,隨意一個轉頭,自己倒映在一片琉璃影里,安突然駐足。
下一秒,安走上前,一把推開玻璃櫥窗隔旁的古老門,走了進去。
站在一百公里外的草坪上的單屹將手機收起,臨時放了Jams的飛機。
Jams有些詫異,不理解:“嘿?你要去干嘛?”
單屹:“去救命。”
Jams:“救誰都命?”
單屹拍了拍對方的肩膀:“我的命。”
Jams:“What?”
蘭布拉大道,又稱為流浪者大道,因為這里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流浪者,發發熱。
在這里,聚集著不同的種族、不同的、不同的語言的人,這些人將世人眼里的“街頭藝”演繹得淋漓盡致。
下午將近四點的蘭布拉大道,金的過棕櫚樹的枝葉間隙,在地上投下了斑駁搖曳的影子。
一個穿唐裝的中國姑娘,抱著一把琵琶,坐在一棵巨大的棕櫚樹下,吸引了一圈又一圈途經的行人為其紛紛停駐。
安不知從哪里借來了一張木椅,又破又小,連靠背都沒有,坐在其上,將隨的包隨意地擱在了邊,腰桿得直直的,抱著一把二手的老舊琵琶,閉著眼彈著一首《青花瓷》。
單屹走在大道上,在安手指過琴弦彈出第一個音符時,就為這異國他鄉的一聲琵琶音停下了腳步,站定在人群的最邊上,轉眸,看見了。
手機里那個悟能在一小時前跟他說,準備去流浪者大道,那里有家手工皮質品店,到時給他挑一個,當作教撞南墻的謝禮。
單屹此時定定看著遠的安,手心在發汗。
遠被擁簇在人群里的安換了一件米白唐裝上,極為素雅的款式,沒有任何花紋或刺繡,寬松的中袖輕薄地在手肘,垂落在琵琶邊上。下是一條深墨藍長,擺寬大,人坐在椅子上,子的下擺蹭到了地面,安安靜靜地堆疊出皺褶。
安好像在很久之前就把一頭長發剪短了,剛好過肩的長度,剪得很碎,平時總是躁躁的,沒辦法再高高地束起馬尾。
現在卻很神奇地將頭發全部都挽起在腦后,很整潔,只有伶仃幾實在太短,從發髻落到了耳后,又從耳后溜出,落到頰旁。
此時的安安靜得就像一幅畫。
單屹在腦海中找不到以往的任何一個安能跟眼前的人重合。
單屹手機端在手里,鎖屏前的界面是友里的聊天記錄。
里頭的那個悟能在去年的秋天跟他說,最近想追求一個男人,但沒經驗,問他有經驗嗎?
說,跟那個想追的男人,第一棒直接上四壘了,喜歡的那個男人,會上天。
然后在去年的冬天,跟他說,撞到南墻了,有點痛,但還行,再努力一把,不行就算了。
最后在不久前的春天,說,那個老男人好的,摔出門前還教上了一課,說這小事一樁,還行,有點疼,現在不疼了。
單屹此時揣著手機的那只手,就是當初把安從上下來扔出房門的那一只。
當時安手腕下那管的猛烈跳仿佛仍在掌心下發燙。
單屹看著人群中的人,腳下似乎有藤蔓攀爬,將他抓在原地,尖刺扎皮里,比練兵傷時還疼。
一首《青花瓷》,是被安含著一抹笑彈完的,笑意淺淺,卻隨清風俘虜了人心。
彈琵琶的人突然睜開了眼,笑容擴大,下一秒,眉梢一挑,手指豪邁地幾個來回,接連幾個殺伐氣盛的低音便突然滾滾而來。
單屹看著,當年那個在海南用蕭吹奏一曲《十面埋伏》的畫面便突然浮現了出來。
安的表是凌厲的,漂亮的下頷微微挑起,像一把戰場上的利刃,刮過在場的每一個人,連帶著殺氣滾滾的音符,激起了一層又一層的皮疙瘩。
“這個中國姑娘得讓我皮疙瘩。”
“就像盛夏的太,金閃閃,再大的棕櫚樹都遮擋不住,上的能將人穿。”
“我為的人到幸福,那人真是幸運。”
單屹在一道道討論聲中安靜地矗立著,表如鋼,春風拂過,刮出一道道深痕。
最后單屹在烈日下瞇了瞇眼,逐漸出一個笑,笑意擴大,滿了春風。
一曲《十面埋伏》結束后,安今天這突發奇想也結束了。
的曲庫里,滿打滿算,就只有這兩首曲如今還能背得出譜的。
當初安站在小店外,櫥窗上掛著的小唐裝穿在了上,地上立著的那把二手琵琶被捧在了手中,十分出乎意料的偶遇,然后組合了方才的突發奇想,并得以實施。
安滿足地站起,拂了拂子上落下的幾片落葉,人群出掌聲,安面對這一層層的掌聲笑著鞠了鞠躬,然后一拿起那張破破舊舊的椅子一手揣著琵琶,走了。
單屹看著那個頭也不回的背影,他迎著瞇了瞇眼。
單屹突然發現,那個當初無論在哪目都他上的人,開始慢慢地將目投放在了別,然后頭也不回地走掉,留下一個瀟灑的背影,什麼都不帶走。
安將椅子還給附近的一家中餐館,然后背著琵琶回到哥特區,歸還給那家玻璃櫥窗的老板娘。
安腳步輕快,心似乎不錯。
單屹心里想,安或許正因為是這樣一個無時無刻都無憂無慮的人,無時無刻在笑,下笑,雨天笑,在空中飛笑,跌倒在地也笑,所以真心不容易看見。
單屹走在安的幾米之遙,表專注,像在認真探索一個人。
遠的安手雙背在后悠悠地晃著,經過一個街角,腳步停了下來。
一個流浪漢睡在墻邊,流浪漢的狗趴在他的邊,舌頭得老長,一直哈著氣,看見安停下,友好地對晃了晃尾。
單屹也停下,靠在樹下看。
安擰開手上的水往狗的碗里添了水,對方便立即瘋狂地著,安蹲在地上了它的頭,似乎還想跟對方通。
末了安從袋子里掏了掏,掏出了一個早餐打包的一袋吐司,放到了流浪漢的家當旁,然后起,跟狗狗拜拜,繼續著瞎溜噠。
安一路又溜噠回了蘭布拉大道,轉進了一家手工皮質品店。
單屹坐在店對街的長椅上,西斜的日影曬進店,安正在專注地挑選著,從遠看,安手里拿著的像個皮質封面的筆記本。
片刻后,單屹的手機響起。
悟能:兄弟,給你買了個筆記本,好東西。
悟能:你是學生黨還是工作黨都能用到,實在!
悟能:有空把地址發我,我給你寄去。
犼:為什麼要送東西給我?
犼:我就是個在網上跟你聊天的陌生人。
悟能:網友網友,也是朋友,我都把我那些丟人的經歷給你說了,還說陌生人這恐怕不太合適吧?
單屹從手機里抬頭,對面的安正挑了一堆雜七雜八去付錢,手指點著這又點著那,分門別類,買得不亦說乎。
安那層樂觀主義和樂主義的外皮仿佛永遠鑲嵌在外,但人心藏在皮下骨里,外人都看不見。
單屹問:你撞的南墻,還疼嗎?
悟能:快不疼了啊,你教的,男人嘛,多找找看,別老盯著一個。
悟能:不聊那個老男人了,我現在放棄他了。
悟能:你記得把地址發我啊。
單屹第一次覺得自己混賬。
單屹起朝對面走去,店里的安正結賬完,讓老板給包裝包裝,說用來送人。
就在這時對方手機震,接起一通語音電話。
“嘿,Sam!”
單屹上前的腳步一頓。
安語調上揚,朝氣蓬的聲音撞進單屹的里。
面前的人轉了個,朝一整面墻的皮料看去,邊聊著電話便試圖再挖掘點什麼新鮮玩意兒。
安:不是不是,是先炒蛋再放番茄,要放鹽也要放糖,牛最后放。
安:你弄完拍照我看看,看看跟我上次弄的像不像?
對面的人不知說了什麼,安便在笑。
安似乎在墻上發現了個什麼有趣的玩意兒,用手挑起看了看,然后對電話那頭的人說:“我在出差,看見個小玩意有趣,下次有機會給你。”
安:“噢對了,姻緣有給你發消息說邀請上回配對功的人去參加音樂會嗎?咱算配對功嗎?”
安:“行啊,那個音樂會有趣!不去白不去,那就一起去!”
安結束通話后老板恰好包裝好,連著紙袋一起遞給對手。
安立刻把剛才那個小件遞給對方,重新買了單,謝過后轉,便看見了獨自站在店門外的單屹。
安詫異得眉眼都上挑:“單機長?你也來買東西?”
安跑過去,從袋子里掏了掏,出一個皮質筆套:“這個送你,簽字筆筆套,沒啥用,但好裝。”
安笑瞇瞇地問單屹接下來有什麼節目,對方搖了搖頭,便噢了聲,朝對方揮手:“那你慢慢挑,這家店不錯,百年老字號。”
單屹轉頭,看著安頭也不回地走。
手中的手機響起,Jams問他:“嘿兄弟,晚上的球賽是不是不看了?”
單屹頓了頓,沒說話。
Jams:“干什麼?你該不會跟個人在一起吧?在床上?不方便?”
單屹:“沒有什麼不方便。”
Jams:“?”
這人干嘛,聲音窩火得像個被搶了人的可憐蟲?
*
安在單屹那告別后心思沒怎麼,雙卻沿著腳下小路一路晃到了街角的一間酒吧前。
安站在酒吧門前才晃過了神,過半敞的木門往里探了一眼,期間一對男人結伴往里走去,經過安時朝對方看了一眼。
還不到五點的London Bar人還不多,安隨意挑了個座位,點了份漢堡薯條和一杯尾酒,撐著下,在尾酒杯邊啜了片菠蘿干,悠哉悠哉地看著帥哥。
安坐的仍舊是上一回的位置,這里頭幾乎什麼都沒變,依舊分布著雙對的型男帥哥。
手機震。
Man:好久沒有男人了,每到深夜就寂寞。
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,眾人皆怕他,隻有少數人知道,沈大佬他……怕老婆!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,對女人嗤之以鼻,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,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。 哪想一朝失策,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,心被拐走了。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,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,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,「壞蛋,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,我就不要你了!」 沈大佬變了臉色,立即起身往外走,並且憤怒的威脅:「林南薰,再敢說不要我試試,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?」 一個小時之後,家中臥室,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。 「這隻腳也酸。」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,一邊伸手揉著,一邊冷哼的問她。 「還敢說不要我?」 她笑了笑,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:「敢。」 沈大佬:「……」 多年後,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,沈太太如此嬌軟,到底怕她什麼? 「怕她流淚,怕她受傷,更……怕她真不要我了。」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
前世,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! 玉石俱焚,她一朝重生在85年,那年她6歲,還來得及救爸爸...... 這一次,她不再輕信,該打的打,該懟的懟。 福星錦鯉體質,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。 而且一個不留神,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,當富二代不香嘛?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,長大后老是纏著她。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,指著額頭的疤,輕聲對她說道:“你小時候打的,毀容了,你得負責。 ”
【重生+雙潔+偽禁忌+追妻火葬場】和名義上的小叔宮沉一夜荒唐后,林知意承受了八年的折磨。當她抱著女兒的骨灰自殺時,宮沉卻在為白月光的兒子舉辦盛大的生日宴會。再次睜眼,重活一世的她,決心讓宮沉付出代價!前世,她鄭重解釋,宮沉說她下藥爬床居心叵測,這一世,她就當眾和他劃清界限!前世,白月光剽竊她作品,宮沉說她嫉妒成性,這一世,她就腳踩白月光站上領獎臺!前世,她被誣陷針對,宮沉偏心袒護白月光,這一世,她就狂扇白月光的臉!宮沉總以為林知意會一如既往的深愛他。可當林知意頭也不回離開時,他卻徹底慌了。不可一世的宮沉紅著眼拉住她:“知意,別不要我,帶我一起走好嗎?”
大雨滂沱的夜晚,奚漫無助地蹲在奚家門口。 一把雨傘遮在她頭頂,沈溫清雋斯文,極盡溫柔地衝她伸出手:“漫漫不哭,三哥來接你回家。” 從此她被沈溫養在身邊,寵若珍寶。所有人都覺得,他們倆感情穩定,遲早結婚。 有次奚漫陪沈溫參加好友的婚禮,宴席上,朋友調侃:“沈溫,你和奚漫打算什麼時候結婚?” 沈溫喝着酒,漫不經心:“別胡說,我把漫漫當妹妹。” 奚漫扯出一抹得體的笑:“大家別誤會,我和三哥是兄妹情。” 她知道,沈溫的前女友要從國外回來了,他們很快會結婚。 宴席沒結束,奚漫中途離開。她默默收拾行李,搬離沈家。 晚上沈溫回家,看着空空蕩蕩的屋子裏再無半點奚漫的痕跡,他的心突然跟着空了。 —— 奚漫搬進了沈溫的死對頭簡灼白家。 簡家門口,她看向眼前桀驁冷痞的男人:“你說過,只要我搬進來,你就幫他做成那筆生意。” 簡灼白舌尖抵了下後槽牙,臉上情緒不明:“就這麼在意他,什麼都願意爲他做?” 奚漫不說話。 沈溫養她七年,這是她爲他做的最後一件事,從此恩怨兩清,互不相欠。 那時的奚漫根本想不到,她會因爲和簡灼白的這場約定,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丟在這裏。 —— 兄弟們連着好幾天沒見過簡灼白了,一起去他家裏找他。 客廳沙發上,簡灼白罕見地抵着位美人,他被嫉妒染紅了眼:“沈溫這樣抱過你沒有?” 奚漫輕輕搖頭。 “親過你沒有?” “沒有。”奚漫黏人地勾住他的脖子,“怎麼親,你教教我?” 衆兄弟:“!!!” 這不是沈溫家裏丟了的那隻小白兔嗎?外面沈溫找她都找瘋了,怎麼被灼哥藏在這兒??? ——後來奚漫才知道,她被沈溫從奚家門口接走的那個晚上,簡灼白也去了。 說起那晚,男人自嘲地笑,漆黑瞳底浸滿失意。 他凝神看着窗外的雨,聲音輕得幾乎要聽不見:“可惜,晚了一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