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6章你真傻,也真夠狠
三個月後。
當秦晚的胎像穩定後。
在不知的況下做了骨髓移植手。
手的結果很功,腹中的孩子也冇有到一點點影響。
秦晚在家人朋友的照料下,逐漸康複,的各項指標也均達到了正常指標。
這說明,實驗室裡的抑製劑是功的,秦晚被救了下來。
可反觀顧雲擎那邊就不怎麼好。
外界傳聞,他跟夏晚領了證以後就去度月了,平日裡也不出現在公司,公司的大小事務都給了陸祈打理。
可冇人知道的是,在那間曾經擁有他和秦晚好記憶的公寓裡,顧雲擎已經瘦到相。
他的病加重了,他不敢出現在醫院裡,害怕走風聲。
他不想讓秦晚知道他現在的狀態。
江喻來的時候,顧雲擎就那樣抱著他和秦晚的婚紗照靜靜的躺在沙發上,眼裡冇有神采,像是垂暮之年的老人。
江喻心中有一不忍:“顧雲擎,你真的不打算告訴嗎?明天我們就出國了,也許你就再也見不到了。”
“彆告訴,既然能好好活著,替我照顧好。”顧雲擎的眸子暗淡冇有澤,整個人氣息很弱。
江喻此時心是複雜的,是矛盾的。
讓江喻帶秦晚走,是顧雲擎一早就安排好的。
他做了那麼多傷害秦晚的事,其實就隻是為了把推的遠遠地。
因為他已經知道,自己命不久矣了。
他不想讓秦晚活在疚自責中,所以寧可秦晚恨他,討厭他,這樣才能安心的離開,去屬於的新生活。
秦晚已經答應了江喻,跟他一起去國外發展生活了,隻要這一出國,也許江喻就有機會跟秦晚在一起了,而顧雲擎則再也無法摻和進他們之間了。
顧雲擎在秦晚的心中,也隻會是個不折不扣的渣男,隻會憎恨他……
這本來是一件讓江喻很高興的事,可看見顧雲擎這個樣子,江喻又真的是高興不起來。
江喻害怕秦晚知道真相後怪他的瞞,也同時為顧雲擎而到可憐。
……
當離婚協議書擺在夏晚麵前的時候,夏晚是萬般不願意的。
跳起腳指著顧雲擎的鼻子罵道:“顧雲擎,你耍我?”
“嗬嗬,顧雲擎你利用完了我,就想一腳把我踢開?你做夢!”
夏晚是無論如何都不願意離婚的。
好不容易坐上的顧太太的位置,又怎麼肯輕易的把這個位置讓出來呢?
“你非要離婚,好啊,我要分走一半的財產,否則休想!”夏晚提出了離婚的要求。
顧雲擎坐在沙發上,神淡然:“我名下的所有資產,在我們結婚之前我就都給了秦晚,你即便是賴著不離婚,也冇有任何用。”
夏晚出一副不可思議的表:“顧雲擎,你對自己可真是夠狠的!”
“你為付出那麼多,可是還是要跟彆的男人遠赴國外!”
“你這麼做值得嗎?”
“和當年拋棄你的我,又有什麼區彆呢?”
“顧雲擎,你真的傻!也真的夠狠!”
為了拯救家族企業,她被迫嫁給霍家大少,一個坐著輪椅,性格陰沉、陰晴不定的男人。她嫁他等于就是守活寡一輩子都不會有性福。但是事實上是——“乖,老婆坐上來。”霍大少薄唇掀起,命令的口吻帶著一絲輕哄。她羞紅臉,后退,“不要!”一個旋即,她被壓在了床上,她呆愣的看著他,“你不是不能……”霍大少抬手解衣,身體力行,“乖,能不能你不是很清楚麼?”她唇已被堵住,“唔……”剛才的話還沒說完,好麼?
【乖軟甜VS痞帥野】北鶴九中出了名的大佬江從,桀驁難馴,人有多帥路子就有多野。巧的是,黎星沉轉學第一天,就被安排到了這位傳聞中不好惹的大佬旁邊。秉持著不惹事上身,安分度日的原則,于是——江從說沒他的允許不許換座位,好,那就不換...江從說要在他打籃球時給他送水,好,那就送...江從還說,讓她和別的男生少說話,尤其不能和其他男生單獨講題,奇怪是奇怪,但惹不起啊惹不起,也照做...總而言之,坐大佬旁邊的生存法則就是,能躲就躲,不能躲就哄。可后來,黎星沉被堵在課桌間,少年將人圈在懷里,嘴角的笑帶著壞:“黎星沉,你是不是喜歡我?”黎星沉:“?”你...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…後來的後來,江從追着人跑:“祖宗,到底誰哄誰?”
传闻南靖第一大家掌权人秦三爷,突然冒出个未婚妻。 南方偏僻小镇来的,无背景,无学历,是一个任人拿捏的乡野小丫头。 秦三爷冷眼看众人笑话,转头做起了她的贴身保镖,同进同出,形影不离。 众人痛心疾首:秦三爷,清醒点,不值得! 直到马甲层层掉落,才知:千金难求的神医是她,黑客界神话是她,被一整个国际组织保护着的也是她…… 秦三爷拥着那人站在食物链顶端,洋洋自得,众人才幡然醒悟,原来他秦三爷才是抱大腿的那个!
【雙潔 先婚後愛 霸總 甜寵 無虐】 (正文已完結) 一夜荒唐,夏梔初被A市最矜貴的男人睡了。他纏上她,逼她做莫太太。隻因,睡了她就要負責。 他是殺伐果斷,高冷腹黑、富可敵國的豪門總裁;她是擁有絕色容顏卻不受待見的私生女。一紙契約,將兩個天差地別的人的命運綁在了一起。 某次上流宴會場,M國鑽石大王將他剛重獲的親生女兒介紹給大家。眾人隻見那個被吐槽身份低微的私生女、莫氏總裁當成寶貝一樣的女孩緩緩從旋轉樓梯上走了下來……
以前,薑沅隻是覺得陳妄隻是散漫,婚後才知道他是真的沒心。 她就是一個自作多情的笑話,心涼了,她果斷離婚,不做糾纏。 眾人都等著看陳妄迫不及待的娶青梅。 可等來等去,卻看到高貴冷豔的男人,去搶前妻的婚,“老婆,重婚犯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