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寫完一部長篇,我最喜歡就是寫后記。
唯獨寫完《失去2》,卻遲遲沒想筆,不是不喜歡這篇文,而是寫的時候,幾乎耗盡了我大半的緒和力,就算完稿一個月后,再來寫后記,仍覺得沒緩過來。
莫鋮許諾,這一次,他們終于塵埃落定了。
篇,我沒有失約。
我寫文,很喜歡留開放結局,之前的《海未眠》《蝸牛》,我都做了寫第二部 的打算,結果因為種種原因,沒有寫。想來,很是對不起大家,還好,這次《我終于失去了你》,終于畫了一個圓。
寫這篇文的初衷很簡單,就是想寫一個渾是刺的孩,還有懷念一個人。
那個人是我很親的人,有像佛陀那樣又大又圓的耳垂,這種耳垂相上說會長壽,但他早逝。他是個大男人,卻打耳,戴耳環,對,不是耳釘,是耳環。
年代久遠,我也不清楚他為什麼會打耳戴耳環,可能是以前的風俗,我也沒見過,就聽媽媽提過一句,然后記住了。
所以,我讓莫鋮打耳,戴耳戒。
我本人并不喜歡男人太過花哨,之所以有這麼張揚的設定,因為他。
因為他有,不喜歡的也變一件浪漫的事。
這個人,我寫過他,卻很不愿意跟人講他。我是個很吝嗇于分自己的人,因為覺說了,就淡了,那個人就不是我自己的了。我要把他藏起來,藏到只有我可以看到的地方,我一個人想念。
可我忍不住把他寫進我的字里行間,忍不住想他。
這個人,離開我們已經很多年了,久到我不愿意去算那冰冷的數字。
因為他的離開,生活很多尋常的事都變得不一樣,他常買給我們吃的章魚丸子,買來已經來不及的救心丸,還有,他打過耳……這樣的小事,誰會在意,但一個思念他又在寫文的孫,會把點滴拆開,進的故事里。
這是的故事,又不是的故事。
只是講了一個故事,傾注了的。
這個故事講完了,以后大概不會再講關于他的事,因為就是這麼小氣。
所以,莫鋮和許諾,就這樣,我相信,他們會一直幸福的。
另外,看完上莫鋮的,記得跟我說。寫第二部 時,我很喜歡莫鋮,已經瘋狂上他。
我對他特別殘忍,對他失去許諾那三年是怎麼過來的,吝嗇到幾乎沒有用任何文字去描述,只通過旁人的口中,簡單的兩字,“很苦”。他活著的每一天,都背負著親手害死至的痛苦。
從此,冬夜來臨,雪花飄落,無意間看到一朵白玫瑰,他都會起他失去過一個人,一個離開時依舊說他的人。
我沒寫出來,甚至連最后想寫個那三年番外的想法都放棄了,我,不忍下筆。
這三年的空白,留給大家想象。
我們約好下個故事見!
PS:有人想看趙亦樹的故事嗎?
麥九
2015年11月22日
親生母親給我灌下湯藥,逼我和傻子在一起,就在我快要失守的時候,傻子忽然暴斃被鬼附身,爲保清白我和惡鬼做了交易,從此……“你不講信用!說好不碰我的呢?”“你跟鬼講信用?
六年前,江晨拿腹中胎兒換回一份生意合同,至此遠走高飛。六年後,周璟年才發現,這個膽大的女人,竟敢騙他……所以,他該拿現在正抱著他大腿的小肉糰子怎麼辦?在線等,急……
蘇甯暖,蘇家隱形大小姐,智商只有5歲的小傻子!傻乎乎滴代替妹妹嫁給了厲家二少爺——個醜陋,殘廢,還暴虐成性的短命鬼。 小傻子配短命鬼,絕配! 可是,這傻子少夫人怎麽畫風怎麽不對? 氣翻心機繼母,碾壓綠茶妹妹,巧削惡毒傭人,狂扁腹黑反派! 反派們壹個個痛心疾首:說扮豬吃老虎那是侮辱了蘇甯暖,她是壹個小傻子攆著壹圈反派大佬無處可逃! 厲景沈壹把把小嬌妻擁入懷中:我慣的,怎麽了?
人人皆稱,容城權貴秦先生,清心寡欲,對女人更是嗤之以鼻。 卻不知,秦先生已婚,家有隱婚新妻,名喚南煙, 不管秦先生是夜不歸宿,或是各種紅粉知己, 更甚者在大庭廣眾之下棄她于不顧, 這位秦太太都毫無怨言, 因為她知道, 秦先生心中曾有一白月光。 —— 后來 為了成全秦先生與他的白月光,她選擇了放手, 雖然過程很痛苦,但她依舊笑得風情萬種:“秦先生,至此一別,從此天各一方。”
【久別重逢/甜寵救贖/雙潔/雙學霸/結局HE】以前,姜歲初是大院里號令群娃的驕縱公主。后來,一場變故使姜歲初失去了家,并與青梅竹馬陸祉年失去聯系.高中重遇,陸祉年還是那個陸祉年,天之驕子.在主席臺上穿著干凈整潔的藍白校服作為新生代表上臺演講.姜歲初站在烏泱泱的人群中,逆光看著臺上的人.陸祉年:“我們是不是認識?”姜歲初愣了一下,揚起一個自認為很自然的微笑:“陸同學果然貴人多忘事,新生大會那天在樓梯間你幫了我.”“我是說以前。”他又走近幾步,“以前我們是不是認識?”胸腔里一股壓力襲來,又酸又漲。姜歲初笑了笑,搖頭:“應該不認識,我以前從來沒有來過云市。”那時的姜歲初生活在無盡黑暗中,十年后的重逢就像是短暫的光,不經意的照亮了一下她。她早已習慣黑暗,她清楚的知道突然出現的光不屬于她,遲早會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