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從來沒見過這麼搭訕的,說是噩夢了,竟然還能繼續搭。
在夜降臨前,隋欽多看了林白榆兩眼。
長得像觀音,但是不太聰明。
可能這也是家里富裕,卻走到南槐街的原因。
隋欽抬手準備喝,忽然想起什麼,“你認識我?”
林白榆想了想:“今天認識你的。”
無論是年的隋欽,還是夢里年后的隋欽,都是在今天才出現在的世界里。
說完,聽見面前的男生哦了聲。
“一見鐘?”
林白榆白貌,家境不錯,卻不生慣養,脾氣好,以前不說人人都喜歡,但追的人從來不。
都是別人追被拒絕,還從來沒人讓追。
僵著背,確實自己這樣子很容易被誤會,但不太想放棄:“你真沒夢見過我嗎?”
隋欽微微低頭。
昏暗無比的爛尾房里,林白榆聽見一聲清脆響,一簇火在眼前突然出現。
他點了打火機。
隔著火苗,隋欽微微低頭,與對視,眉心的紅痣更加惹眼,比他手心里的火還要熱烈。
“沒有。”他聲音很平淡。
林白榆看見他突起的眉骨,高的鼻梁,想起夢中,曾經親手過的那張臉。
他們好像是一個人,又不是一個人。
林白榆有點失落,但又迅速飛揚起來。
不認識正好,豈不是說明只是普通的一場夢,還是那個爽文主一般的林白榆!
“哦,我知道了。”林白榆說:“那我回家了,你們也早點回家……”
隋欽松開打火機,火消失。
方云旗蹭過來,“仙,你住在哪兒?”
林白榆下意識回了句:“54號。”
隋欽眉梢一揚,“幾號?”
“噗嗤。”方云旗沒忍住,“你是真的跟蹤阿欽很久了吧,連門牌號都打聽得這麼清楚,你住54號,阿欽住哪兒?”
“還說你對阿欽不是一見鐘,口是心非。”
“……”
林白榆張了張,還是覺得走了最好,再說下去,說不定又要說出什麼瓢的話來。
-
南槐街不像是市中心主城區,到了夜里都還明亮如白晝,這里七八點就有的已經上床休息。
出去時,只有零星幾家亮著燈。
林白榆點開手機的手電筒功能,明亮的線在一瞬間照亮了街道,在這里,顯得有些特殊。
夜風吹起的擺,出一截筆直纖細的小。
方云旗問:“不會是今天見到你,然后就一直追到這兒,還看著我們打人吧?”
隋欽語調閑散,“是吧。”
從街頭跟到街尾。
“你這麼冷淡,人家一腔熱,回去說不定得哭一場,你看走時多難過。”
“沒看。”
“……欽哥你真不解風。”
林白榆冒冒然然的闖就像是流星,不屬于南槐街,也只存在于短短一瞬間。
方云旗回過神來,看向隋欽的胳膊。
“那母老虎又手了啊,要我說,你要不搬出來吧,你又不是養不活自己。”
在他的想法里,能對隋欽造傷害的只有隋有志一家。
“走了。”隋欽沒回答,扔了空瓶,徑直往外走,是和林白榆同一個方向。
“你去哪兒?”
“回家。”
將那樣一個地方稱為家,是諷刺。
-
林白榆坐上了39路公車的最后一班。
隋欽回到了南槐街54號。
傍晚被砸碎的碗的碎片還是在門口,黃紅英本就沒收拾,他將碎片都撿了起來。
“喲,還曉得回來啊。”聽見開門靜,黃紅英的眼睛吊起來:“我就說,不死。”
隋有志不耐煩,“回來就回來,吵什麼。”
黃紅英大聲:“你就不想知道你這侄子哪來的錢?你說他哪來的錢!哪來的?!”
過椅子,看到他抬起的手上的碎瓷片時,又下意識收住了腳,這小崽子可是個瘋子,都敢對自己手。
是的,黃紅英一直覺得他的傷口都是自己弄的,好往上栽贓陷害——
毫不記得做過的事。
對上隋欽那雙眼眸,黃紅英原本的話都忘了怎麼說,等回神,年已經越過去了廚房。
“行了行了,外面人都聽著呢,那麼大聲干什麼,還嫌自己不夠出名啊。”隋有志躺下去。
“老娘待他他還能活到現在?”黃紅英看他這懶樣就窩火,“怎麼不和他爹媽一塊走了算了,都怪你,非帶他回來,咱小澤的口糧還得分他一半。”
小澤是他們的獨生子,放假回了家。
隋有志嘀嘀咕咕:“不是拿了錢嗎?”
提到這,黃紅英罵罵咧咧:“放屁,那點錢早花完了!”
習慣了大嗓門,再怎麼低音量,也不會低到哪兒去,在廚房的隋欽聽得一清二楚。
他面無表,將黃紅英藏著的從梁上拽了下來。
個子矮,總覺得掛著這個高度就很安全,殊不知,他的高早就到了沒注意過的程度。
聽見廚房里磨刀和剁的聲音,黃紅英的尖銳嗓音卡住,手扭著隋有志的胳膊。
小士:如果覺得不錯,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~拜托啦 (>.
結婚三年,面對丈夫的冷漠,她從來都沒有顯示過軟弱,但當小三懷了他的孩子鬧上門,她第一次淚眼婆娑。面對他鮮有的錯愕,她挺直脊梁倔犟的轉身!背后他冷語嘲諷:夏晚晴,憑你市長千金的身份,多的是豪門巨富登門求親,何必束縛我?離婚協議簽署的那一刻,她拾起驕傲,笑靨如初。她說:莫凌天,如果愛你是一種錯,那麼這三年,便是我為自己的錯承擔的后果,以后,你再也沒有機會因為這份愛而傷害我!離婚后,一個月。本城喬氏大公子,歸國海派富二代,那個驚鴻一瞥,在她最狼狽時遇到的男人,登門拜訪來提親。他說:嫁給我,不僅父母安心,還可以打擊那個傷害你的男人!他說:嫁給我,保證這輩子不會背叛你,因為我愛的那個女人,再也不會回來了!面對這個風度翩翩,笑意融融,卻深不可測的男人,她還有理智。她問:既非為愛,必有所圖,娶我要什麼條件?答案簡單而無情:很簡單,你是市長千金!呵,果不其然,憑她的身份,想嫁個不錯的男人,易如反掌,若非為愛,婚姻又能持續多久,但若是為愛,還不是鎩羽而歸?所以,她定定的望著眼前的男人,這一次選擇了沒有愛情的婚姻!
傳聞她要嫁的厲九爺,是個瞎眼的殘廢,生性暴戾,偏執兇殘。嚇得她連夜逃婚,卻恰巧掉進了他的狼窩,嚇成了小白兔。隻是,這傳聞的水分摻的也太多了。身高188,腿長120,冷豔絕塵,氣度不凡,關鍵是,這家夥寵妻上癮。喝醉酒,她和人動手,把夜店砸了。男人風風火火的帶了百十口人衝了進去:“敢碰我的女人,想怎麼死。”宴會上,她一巴掌打在了某名媛臉上,引起一場亂鬥。男人衝到現場,將暴走的她拉到了懷裏:“打架不知道拿家夥?這手要是廢了,我多心疼。”傳聞她是個膽小怯懦的小白兔,可後來,卻成了囂張跋扈的大灰狼。她哭喪著臉,想著怎麼維護自己的乖巧形象,某男人卻一臉的洋洋得意:“我寵的大灰狼,有意見?”
【追妻火葬場+雙潔雙強+馬甲+偏執寵】失憶後的喬聽晚嫁給沈時宴兩年,對他全心全意掏心掏肺,到頭來,男人卻丟給她一紙離婚協議,“說好的,走腎不走心。”喬聽晚痛徹心扉,恢複記憶後秒變人間清醒。與其為了個男人掏心掏肺到撕心裂肺,不如狼心狗肺到沒心沒肺。離婚後,高冷禁欲的沈總看著自己的前妻一路開掛馬甲齊飛,不淡定了。更要命的是,他突然發現,他的前妻似乎和他找了多年的白月光是同一個人?沈時宴悔不當初,從此化身妻奴,追著前妻滿世界跑,紅著眼低哄作者:“晚晚,原諒我,我們複婚吧。”喬聽晚作者:“搞男人,不如搞事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