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
聞歌的記憶中,很有人小歌兒。
的名字簡短,在溫家以前,只有外婆會親昵地小歌兒。
其余的人,即使是的父母,也是連名帶姓地聞歌。
沒有小名,別人也不在意,只有辛姨問起過:“你的家人原先你什麼的?”
原先的家人……好像已經過了很久,是很遙遠的記憶了。
但事實上,只離那段過去快一年了而已。
后來,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,單獨相的時候,辛姨偶爾也會小歌兒,尾音上揚,總是很開心的語氣。
溫遠,這是第一次這麼。
聞歌轉頭看他,他的雙眼在燈下顯得極為深邃,高遠清澈,帶著一不可捉,平和又清淺。
鼻梁直,薄染著水,在燈下泛著星星點點的亮。
他走進房間,順手把那還冒著裊裊熱氣的茶杯放在了柜子上。
的東西并不多,沒有一般小生,搬出來一個箱子里面都是各種畫報紙,或者各種致的小玩意。
只有必備用品,服,書本,再沒有其他。
自從被溫敬領養,后來又住在溫家,聞歌就一直學著不麻煩別人,自己手整理分類。
看,效果還是很好的。
才一會的功夫,就已經把東西分門別類收拾得井井有條。
“都搬過去?”
他問。
聞歌搖搖頭:“有些是順便整理好,收起來的。”
指了指已經裝在收納箱里,被擺在床底下的兩大箱:“里面是蔣阿姨送給我的東西,不想弄舊了。”
溫遠順著手指的方向看去,不止收拾妥當,收納箱的上面還著一張備忘紙。
他干脆在床邊坐下,沒再和說話。
只沉靜地看著快速地收拾好自己的東西,整整齊齊地放進箱子里。
這種安靜維持了良久。
“以后還是我小叔吧。”
他突然開口,聲音清潤,帶著不易覺察地沙啞,沉沉的,分外磁。
聞歌正在疊服的作一頓,抬眸看了他一眼,眼睛亮晶晶的,彎著一泓淺淺的笑意:“我又不是忘恩負義的人,小叔對我的好,我都會記在心里。”
溫遠似乎是笑了笑,但只有一瞬,那笑容就淡去,臉上的表沉靜,溫和:“去新家會有些不習慣,如果你不適應,可以隨時給我打電話。
只要我沒出差……”
話未說完,溫遠似乎是想起什麼,他的手進口袋里索了一下,似乎是并沒有帶在上。
他微皺了一下眉頭,丟下一句“你等等”,快步走了出去。
等他再回來時,聞歌已經把散在床上的東西都收拾好了。
正吐著舌頭在大口氣,見他進來,趕把舌頭回去,一臉乖乖地看著他。
他修長的影正好攏住燈,暗影攏下來,把整個罩在了下。
出手,他把系著紅繩子的鑰匙遞給:“拿著,我家的。”
聞歌知道他在徐麗青的小區里也買了一套公寓,就在隔壁。
前兩天溫遠把從徐麗青那里接回來時,特意帶著去了一趟,認認路。
公寓已經裝修得差不多了,但還不能住人。
所以,溫遠近來還沒有搬過去的打算。
那鑰匙上面似乎還有他指尖的溫度,溫溫的。
聞歌拿在手里,只覺得似有千斤重一般,沉得有些燙手。
低下頭,用力地握在掌心,低低地說了聲:“謝謝小叔。”
溫遠順手的腦袋:“以后活潑一點,不用抑著,我知道你不是這樣的格。”
聞歌抬起頭來。
這麼突然地抬起頭,溫遠的掌心頓時落在了的額頭上,到了微微帶著涼意的鼻尖。
溫遠微微一怔,神自若地收回手,微挑了挑眉,看著。
“小叔。”
“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?”
這句話,聞歌以前不敢問。
現在,其實也不太敢……害怕問了之后,他會突然醒悟過來,為什麼要對非親非故的一個孩這麼好?
他微彎下腰,目凝滯,深邃幽黑。
沉靜又溫潤,像是困在一隅的潭水,平靜無波,又輕輕淺淺的,讓人似乎能看進他的心里。
“我只回答一次。”
他凝視著的雙眼,不不慢地說道:“沒有很多理由,想對你好,就對你好了。
所以,小歌兒不要變壞,要一直乖乖的,讓我點心。”
說完,他自己先笑了一聲,轉走了出去:“收拾好了,就早點睡吧。”
聞歌難得安靜。
一直看著他走出去,關上門,還盯著房門出神。
他最后那句話,聲音輕溫和地就像是在哄小孩。
哄一個好不容易吃到了糖,含在里生怕糖會消失不見的小孩……
他,好像從來都只當自己是個小孩子。
低頭,盯著自己的腳尖看了良久。
盯得眼睛都開始發酸發了,這才閉上眼,幾下爬上床,關燈睡覺。
———
隔日,徐麗青親自開車來接。
溫遠原本正在開會,聽到助理的提醒,若有所思了片刻,夾在指尖不停轉的筆被他用力地在了桌面上。
突然發出的聲音讓整個會議室瞬間安靜下來,眾人紛紛抬頭看向會議桌盡頭年輕的老板。
“暫停二十分鐘吧。”
他慢條斯理地給筆蓋上筆帽,站起,轉就走了出去。
助理還沒反應過來,直到被他丟下一段距離,這才反應過來。
想追上去……可猜測著他暫停會議的原因,又生生止步,進退兩難。
最后,在滿室好奇的目下,咬咬牙,追了上去。
溫遠到酒店門口的時候,聞歌剛搬完自己的東西,拉開車門正要坐進車里。
就那一瞬,似有所覺地轉過,回頭看了眼。
這一眼,就看見和隔著一扇旋轉玻璃門,正向走來的溫遠。
就停留在旋轉玻璃門前,一明亮,一昏暗,就像是它隔開的差之微毫的兩個世界。
聞歌不走了,松開車門把手,等他走來。
原本并沒有什麼離別的愁緒,哪怕是在剛才,還未看見溫遠的時候,都沒有到這種緒。
他安排的互相接,在緩慢的時間里,讓所有應該發生的事都變得順其自然。
就連領養手續辦理功的這個消息都沒有突然到讓需要時間去消化。
這兩個月,一步步邁向和他相反的方向,那麼自然合理。
甚至于,需要搬去和徐麗青一起生活的這件事,都沒有一點排斥。
哪怕是當初,溫敬收養時,也花費了一段時間去適應,去習慣他們。
但直到現在,徐麗青正坐在車里準備帶離開。
的小叔……正為了送離開而趕過來。
幾乎是看見他的那一瞬間,就覺有酸的緒直沖而上,纏住的心臟越收越,讓不過氣來。
……
他走到聞歌的面前。
似乎是想說什麼,但最后,也只是目一掃而過,彎腰和車里的徐麗青打了個招呼。
站直時,無比自然地手搭住的肩膀。
聞歌抿起,怕他看到眼底涌上來的淚意,忙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。
腳尖是解的萬能利,盯著看看看……
溫遠卻忽然抬手了的臉,溫熱的指腹,在角了一下。
聞歌恍惚著抬起頭看他,一眼就撞上了他的目,眼底凝聚著淺淺的笑意,語氣也是親和溫潤的:“都不一下就下來了?”
聞歌傻眼,“啊”了一聲,傻乎乎地看著他。
……沒、沒嗎……
他笑了一聲,微彎下腰,和平視。
原本想好的那些想代的話,在看見微微紅著的眼眶時,瞬間忘記得一干二凈。
溫遠笑容微斂:“怎麼了?”
他不問還好,一問就……
聞歌剛抑下的酸楚又冒上了上來,這一次比之前來得更加猛烈洶涌,還沒反應過來,已經開始掉金豆子了。
哭了又覺得自己實在是丟人,一頭扎進他的懷里。
因為突然地撲上來,溫遠被撞得往后退了一步這才穩住形。
他有些哭笑不得地低頭看了眼埋頭抱著自己的小丫頭,想著……剛把從溫家帶回來時,也是這樣。
想哭了就一頭扎過來……
這種習慣,以后得讓改掉啊。
他遲疑著,出手拍了拍的腦袋:“行了,不準哭了。”
這句話似乎是沒有效果了,依然埋著腦袋不愿意起來。
“我等會還要回去開會,別把我服蹭臟了……”
話音剛落,就覺揪著自己的角蹭了幾下。
溫遠:“……”
他終于有些無奈地手住的下,微微用力,拉開來。
然后拉到眼前看了眼,低斥:“你丟不丟人?
這麼大了還哭……”
“我不想和小叔分開。”
聞歌用袖口了一下眼淚,袖有些糙,抹上去,臉上就是一道紅印。
溫遠抬手握住的手腕,用拇指指腹幫了眼淚,然后蹭到的連帽上……
臉上表自若:“我記得你步行到我家才三分鐘?”
聞歌別扭地點了一下腦袋,小聲辯解:“但那不一樣……”
溫遠沒接話。
良久,曲指輕刮了一下的鼻尖:“再過幾星期我就搬過去。”
送外賣途中,孟靜薇隨手救了一人,沒承想這人竟然是瀾城首富擎牧野。
渣男攀上富家千金,卻設計陷害沈舒,讓沈舒出軌身敗名裂。當所有人都以為她這輩子完了時。隔天卻發現首富唐耕墨卑躬屈膝的站在大街上哄小祖宗:“乖,跟我回家!”“我有條件!”“說!”“不許騙我,不許欺負我,更不許對我擺無情冷酷臉,永遠要覺得我是最漂亮最善良……”“好!”渣男驚呆:唐少是富家千金的哥哥。唐耕墨無奈:自己養出來的小狐貍,既然硬不起來,那就只能一條路寵到底了
“離婚吧,她回來了。”結婚兩周年,沈云霧被秦夜無情拋棄。她默默捏緊孕檢單,至此人間蒸發。誰料想,秦夜從這一天卻發了瘋,滿世界尋她。有一天,他看見尋找很久的女人牽着小宝贝开心路过......
(男二上位文,雙潔 HE )桑晚遇到顧京墨的那個夜晚,有些狼狽。她蹲在街頭,身無分文,像隻無家可歸的流浪貓。一輛連號賓利停在她的麵前,身材頎長的男人從車上走下來,溫雅矜貴,黑色的西裝被風吹起,整個人顯得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。不沾人間煙火,是桑晚對他的第一印象。男人手裏拎著一件純白色羊絨大衣,披在桑晚身上,“桑小姐,不介意的話可以跟我回家,我是你的粉絲,家裏地方大,租金隨你給。”-顧京墨撿走桑晚的那一天,她剛分手。浪子沒有回頭,分手鬧得並不體麵。她是寄養在季家的“落魄”千金,除了一張好看的皮囊外,什麽也沒有。即便她18歲考上北城大學戲文專業學編劇,即便她19歲已經成為圈內小有名氣的編劇。外人依舊認為她仗著季家的勢,得著季家的利。既然這樣,她把一切還給他們,季文軒26歲生日宴,她當眾和季家人斷了關係,小姑娘潑了季文軒一杯酒,甩了他一張卡,丟下一句,“我們完了”瀟灑離開。-北城三大世家,城南顧家、城西陸家,城北季家。季文軒恣情傲物,等著嬌養野玫瑰乖乖回家。直到,他看到,桑晚和顧京墨手牽手去了遊樂場。直到,他看到,她的溫柔和笑容隻給顧京墨的時候。他失去了她。